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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期限、必备手续

时间:2009-12-24来源: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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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期限
交通事故因伤致残人员申请伤残等级评定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即以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提出。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伤残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受伤进行事故处理,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的申请,但有法定阻却原因的除外。
二、必备手续
(1)加盖交通事故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并需要亲自接受检查;
(4)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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