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
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适用各等级)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002年12月1日)[发布单位] 公安部[发布日期] 2002-12-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 ...
2014年上海交通事故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解释》对于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责任承担的认定更加明确了,被侵权人请求赔偿更有保障。表现在: ...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办法》附录B B.2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归案的;只要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经过,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都应以投案自首论。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果事故属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达到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构成了犯罪。那么,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亡者,并到交通管理部门投案的行为,是否属于是犯罪范围的自首情节? ...
h3高架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车损/h3 案情:赵某驾驶小车(车主为丁某)在南北高架追尾致使张某驾驶的小车损害,该事故经交警高架支队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颈椎受伤住院治疗,经司法鉴...
h3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保险公司应依法赔偿/h3 江苏南通中院判决胡殿香等诉永安财保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裁判要旨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应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于交通事故诉讼立案指南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百分之十的经济损失。但按照百分之十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如果受害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所致,则不在赔偿百分之十之列。机动车一方免责,受害人自身负担损失。"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提起诉讼证据 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或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3 根据诉讼请求事项提供相关证据。 ...
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法定保险制度。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保护和救助生命是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根本和核心。该《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关于机动车理赔的主要内容 ...
未经公安机关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
但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则不再作相应的规定。而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