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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公开的内容

时间:2009-12-24来源: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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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六公开": 
  (1)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 
  (2)公开告知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 
  (4)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 
  (5)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6)公开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事故调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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