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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交通事故向对方索赔后是否可以就工伤另行起诉

时间:2014-7-9来源:钟涛律师 作者: 交通事故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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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交通事故向对方索赔后是否可以就工伤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员工出交通事故向对方索赔后是否可以就工伤另行起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实践中受伤职工往往先寻求工伤保险补偿,这样能够保证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时及时获得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常生活。如果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事故同时满足工伤认定的构成要件,在工伤保险补偿责任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职工有权选择不同的法律并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而选择不同的请求权,一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工伤保险补偿请求权,二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受害职工有权选择对其有利而对加害人不利的方式提起诉讼和请求。因此,受害职工对请求民事赔偿(即交通事故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赔偿选择权。


根据上海地区法院经验,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不知道你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如何计算的,是否低于工伤赔偿,如果低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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