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额
苏北山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共可以主张105579.7元以及相应的诉讼费用。计算出共总可以主张的索赔金额后,分别将各个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的各个赔偿项目对应汇总。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共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项。张雷律师列出计算表格和计算方法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丧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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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元 |
死亡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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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支出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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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
5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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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辅助器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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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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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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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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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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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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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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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 |
5000 |
保险公司限额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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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50 |
在交强险责任死亡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共计赔偿苏北山74750元。
同理,可以计算出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的赔偿金额。张雷律师列出计算表格和计算方法如下: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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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
诊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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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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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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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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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限额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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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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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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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限额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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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共计承担86750元。
计算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数额
在计算出共计的赔偿数额和交强险赔偿数额后,可以计算出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数额。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是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优先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赔偿义务人共计赔偿105579.73—86750= 18829.7元。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苏北山与各个赔偿义务人承担同等责任。因此张雷律师为苏北山主张总赔偿额的60%的赔偿金。这是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而提出的合理要求。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数额是18829.7*60%=11297.82.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计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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